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3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0月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实整改。市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提高站位,在教育上强化效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组织召开7次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或列为重要议题研究安排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检察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三个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实行挂账销号;对需要长期解决的,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三是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按照“三个清单”及《整改方案》中所明确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5条意见已整改完成44条,剩余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召开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对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强化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务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深入开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利用数据模型发现涉企刑事挂案7件,已全部清理。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院《山西省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职权清单》,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的提示》,推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有效落实。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落实“每案必检”,全面准确填录《案件质量检查登记表》,对50件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一项评查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
二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巩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纳入2026年度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干部培训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费用标准,完善财务预审机制,最大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述职述廉和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中,结合所分管部门领域进行对照检查和阐述。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邀请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专家来院开展一次专项授课。进一步细化完善市检察院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近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次、检察实务专家进高校活动3次。“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各业务部分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有效推动宪法走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得不紧方面
一是强化学习质效,扎实推进规范制度执行。市院党组切实扛起巡察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学习照抄照搬、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环节明确“原创+结合实际”的发言要求,发言材料由会议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并在内刊上择优发表以供学习借鉴。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制度》,增设“检察长接待日记录专人”,增加月报告和半年报告制度以及检察长约谈制度。强化诉讼案卷档案管理,推动案件承办人归档主责、部门负责人监督的责任体系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归档。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经费采购、车辆维修、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明确全流程管控。严格规范专项经费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合规。严格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规范扣缴流程,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白条下账问题,对往来账款明确“账实清晰、结算及时、监管到位”管理要求。
二是增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组织学习《关于5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2025年第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各支部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廉政微党课”活动,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到“党纪”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廉洁修身、清正齐家,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多途径完成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要求培训,覆盖相关人员,
三是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不断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成立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内部督导检查,对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开展抽查检查。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确保应录尽录。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差距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党组会及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议事清单和会前提醒机制,提高执行规范度。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剖析,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抓实党建共建,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将党建工作纳入市检察院党组年度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制定《机关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和《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支部换届完成后,组织党务干部参加省院和市直工委组织的交流培训活动,市检察院和机关第四党支部在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建设交流观摩展示活动中分别作现场展示和大会交流。
三是扎实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结合市、县两级换届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启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并对需要轮岗交流的干部进行调整。深化对《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学习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组织新录用公务员以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授课的方式开展任前培训,对2025年新录用的6名公务员开展“传帮带”结队工作,确定导师及培养人员。
(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效不明显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省检察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了解掌握整改落实情况,指定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照“三个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目前已全部对账销号;市检察院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问题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对整改事项进行检查验收。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制定“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院院领导牵头调研题目。聚焦警务实践需求组织司法警察实战培训,全面提升专业素能,确保办案安全。
二是持续抓实省检察院政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成立政治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制定印发了《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省院党组第二联动督察组政治督察反馈意见补充整改方案》,对照省院反馈的5方面13类20个问题,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补充责任清单》,建立清单台账,定期督察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整改完成后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对县区院政治督察“回头看”。对县区院政治督察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各县区院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对一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市检察院责任部门及联系人,每周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定期督促县区院报送整改进度。强化压力传导。由督察部门牵头,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计财装备技术部开展整改回头看,实地督导检查整改情况,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所列共性问题均整改完成。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已在检委会上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分别对2起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对13件假释案件召开集中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参与案件评查。
长期来看,要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的规定落在实处。对办理的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时,及时召开听证会。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一体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教育和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把拥护“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强化对下督导。市检察院发挥引领作用,搭建沟通桥梁,推动政治督察整改共享成果,深化实化,拓宽工作思路。市检察院班子成员下沉督导基层院,按照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院制度,要求市检察院班子成员亲自下沉到基层院实地督导,精确、高效开展督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基层院压实责任,着力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在政治督察整改中自觉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完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察,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巩固政治督察成果、促进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中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