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对照全市检察工作矩阵抓工作,努力推动忻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开展。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51件319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01件249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共62人。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47件573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85件503人,决定不起诉4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371件47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15%。决定起诉436人,不起诉38人。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475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99.2%。
提出量刑建议42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8人,占提出数的95.1%。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14人,占提出数的96.5%。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7件,立案(撤案)监督数占同期提出数的61.4%。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8件次,已纠正31件次,纠正率81.6%。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7件,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已纠正9件次,纠正率81.82%。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1至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33件,已纠正32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已纠正34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采纳4件。
二、民事检察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16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再审改变审结1件。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2件,结案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2件,审结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受理146件,支持起诉135件,采纳支持起诉78件,占审结数的57.78%。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0件,占66.67%。
三、行政检察
(一)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3件,结案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4件,同期审结4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285件,其中民事10件,行政275件。立案265件,占受理总数的93%,其中民事立案10件,行政立案255件。
(二)诉前程序。诉前程序19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6件,占3.1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84件,占96.84%。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125件。
(三)提起诉讼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6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立案数的6.04%。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93.75%。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4件,判决支持14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受理。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2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6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6人。
(二)逮捕和起诉。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审结时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5人。
(三)不捕和不诉。不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人。审结时不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人。
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45.5%,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人。
(四)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5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4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11次,法治巡讲8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8件,受理首次控告2件。
(二)司法救助情况。受理司法救助18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8件,实际救助人数11人。对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等其他当事人共开展救助9人。
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5件5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2件2人,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4件6人。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和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78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28件,占22.1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50件,占77.85%。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275件,占47.58%;民事、行政检察类56件,占9.69%;公益诉讼检察类147件,占25.43%;控告申诉检察类12件,占2.1%。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