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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6月忻州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序推进全市各项检察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05人,同比下降29.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2人,同比下降46.3%。不捕率9.27%,同比减少2.52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120人,同比下降18.8%;决定不起诉55人,同比下降43.3%。不起诉率4.68%,同比减少1.89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9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67.4%。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件。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100%。决定起诉6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100%。

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狩猎罪为主,诈骗罪起诉2人;寻衅滋事罪起诉2人;非法狩猎罪起诉2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人,同期已纠正1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29件,同期已纠正28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96人,同期已纠正94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3件,同期已纠正24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1件)。同期法院裁定再审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7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9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0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155.6%;法院采纳8件,息诉1件(去年同期2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7件。经审查,支持起诉21件,法院采纳20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件, 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去年同期6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受理2件(去年同期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56件,立案146件,占受理总数的93.59%。其中民事类立案18件,行政类立案12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7件,占14.53%;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0件,占85.47%。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68件,占58.12%;食品安全领域20件,占17.09%;资源保护领域15件,占12.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占5.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0.86%;其他领域7件,占5.98% 。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14件,同比上升180.0%,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期法院审结20件(含去年受理),其中13件为判决支持,7件为调解结案。

(四)办案效果。上半年,两级院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整河道护坡2500平方米,修筑堤坝、防护网,保护河道630米,清理河道垃圾17吨,关停非法采砂点3处,平整土地7.2亩。清理生活及固体废弃垃圾1190余吨,1000立方米。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58300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人,不捕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人,不捕1人,不捕率2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去年同期为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50次。疫情期间,各院主要通过微信、视频直播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8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同比净增。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50人;决定起诉122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6人,起诉4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1.办理破坏金融安全犯罪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涉及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案件1件12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1100%。

2.办理涉精准脱贫案件情况。批捕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案件1件1人(去年同期为0)。起诉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案件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80%和66.7%。起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案件1件1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50%。提前介入涉及扶贫资金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

3.办理涉污染防治案件情况。起诉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案件4件9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和350%。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为0),检察建议均全部采纳。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90件,同比下降39.5%,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43件,占20.72%,同比下降35.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547件,占79.28%,同比下降41.1%。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15人次,同比下降42.3%。其中,检察长列席11人次,同比下降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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