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在忻州古城北城门南广场,桌椅、条幅四四方方的围出了一块空地,宣传展板分列两侧,五花八门的宣传手册齐刷刷地陈列桌上,人头攒动,原本清冷的冬日竟显得热闹非凡。原来,一年一度的“12·4”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开始了。
市检察院的干警们一大早就赶赴现场,抢占先机,瞄准了今天的宣传主阵地,张贴条幅,身披绶带,开始“摆摊”普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晓东同志也置身其中,热情洋溢的向过往的群众分发宣传资料,为心存疑虑的市民答疑解惑,向忻州市民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是忻州市统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市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针对8个业务部门的不同职责,各部门分别派专人携带专项宣传资料,向有需求的群众进行专门讲解,确保每个群众都能“带着问题前来,揣着答案回家”,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细落实。
市检察院在此次活动中切实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此次活动,既增进了广大群众对宪法知识的了解,尽可能的普及了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使得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耐心的普法释法,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根植人民法治意识,促进法治忻州建设,忻州检察从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