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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为公平 检察护法扬正义
时间:2020-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定襄县宏道供销合作社申请我院监督的该单位与张某峰、姜某君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我院审查后依法提请抗诉并获得省检察院支持。12月16日,定襄县宏道供销合作社主任携五名职工代表专程从定襄赶赴我院,赠送“精准抗诉为公平  检察护法扬正义”和“匡扶正义  监督为公”两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定襄县宏道供销合作社申请监督案,我部受理后,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前往定襄县宏道镇,实地查看涉案商场的楼层设计格局和各当事人承租面积、询问火灾前超市货品的陈放情况、火灾情况、灾后损失物品清点情况,最终确定法院将灭火时过水的酒水、饮品等列入损失范围属于认定错误,纠正了审理此类案件一味依据消防部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的理念,厘清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表的制作目的与证据价值。为确保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我部一直坚持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官们畅所欲言,承办检察官集思广益,做出最终的处理意见。该案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针对承办检察官提出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两大类13项支持监督理由,各位检察官充分发言探讨,反复斟酌推敲,最终确定其中的7项有力监督理由,形成监督意见。

为使得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减少累诉、修复社会关系,我部一直坚持矛盾化解第一位,为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该案办理过程中,针对时间跨度长、三方矛盾突出,我部多次打电话、约见当事人,希望为三方提供一个沟通平台,寻求一个各方认同的调解方案。但因三方对于过水商品数量、价值分歧较大,虽经努力,但终未达成调解。

办案是职责,监督是使命。申请单位的声声感激其实只是我们日常办理诸多案件的缩影。为达到精准监督效果,我部力争将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办成精品案、典型案。通过办一案,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多赢双赢和共赢。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中,如何体现不可或缺的监督重要性,民事检察工作被寄予了更多期待。我们将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民事检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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