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至25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察,利用三天时间走访了神池、静乐县司法局,查阅了6个司法所的工作档案,发现了六大类三十多个问题,除七个问题提出口头纠正违法且立即改正外,其他问题已要求相关检察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通过检察,进一步掌握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动态,为切实提高矫正质量,确保无脱管、漏管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性,逐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由“管的住”向“教育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为平安、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第四检察部将进一步落实领导要求,陆续对其他单位展开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