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挽救涉案青少年,近日对一名在校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拟不起诉召开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1周岁,在校大学生,其母亲和邻居因为农村倒垃圾之事发生争吵,王某某闻讯到场,情急之下将邻居推倒致轻伤。针对这次邻里纠纷,未检科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组织调解,派专人赴外省到王某某所在学校调查,老师同学们反馈其好学上进,善良友爱,是个热心肠,有时容易冲动。未检科设计了帮教方案,对王某某进行数次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鉴于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拟对其不起诉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侦查机关、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省、市院人民监督员,本院纪检、案管、侦监等部门也全程参与并进行了监督,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及不诉理由等进行了说明,各方代表在讨论后均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这是该院未检科成立后召开的首次拟不起诉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严谨负责主动接受监督,检察官正直热情执法,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本案的人性化处理,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和涉案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代县院未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