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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学苦练 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心得
时间:2023-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时隔五年之久,炎炎夏日伴随着连绵不绝的蝉鸣声,7月24日至8月2日,我再次走进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参加了第2期民法典贯彻实施与司法实务培训班。虽然期间遭遇特大暴雨,给返程制造了点小插曲,但是通过10天的学习交流我收获颇丰——坚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想信念;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增强了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一是系统学习,理念更新。虽然《民法典》颁布已经三年有余,但由于申请再审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必要前提,因此目前办理的生效裁判类监督案件仍然没有一起适用过民法典,所以对于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形式命名的重要法律我还没有比较完整系统的学习过。久旱逢甘霖,恰逢本次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培训。本次培训课程设置上既有法学理论,又紧密结合检察事务。通过法学大咖对民法典总则编及人格权、担保物权、侵权责任等分编进行重点解读,我对民法典的立法背景、重点条文的变化、总编与分编的体系结构、新旧法的衔接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这是自学无法达到的效果。通过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专家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所涉虚假诉讼案件办理疑难问题、商事纠纷检察监督要点,尤其是冯小光厅长结合新近开展的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所作的《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推进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专题讲授,使我对新时代民事检察职能定位、监督重点和要求有更深刻的认识。各位授课老师运用自己渊博的知识,结合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耳目一新。难得的现场教学——集体参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通过一件件珍贵的文物、一段段宝贵的影像资料,党百年来波澜壮阔奋斗史呈现眼前。我更加热爱伟大的党和一代代卓越的国家领导人,明白了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的现实意义。

二是修炼内功,能动履职。本次培训就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运用民法典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了主题研讨和交流发言。有的学员吐槽当地领导重刑轻民,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民、行、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合一开展工作捉襟见肘;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后检察建议缺乏刚性。我认为制约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问题是检察干警自身能力水平与新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更高的标准不相适应。例如大家习惯于传统坐堂办案,不愿走出去调查核实;坐等有限的依申请监督案件,不善于能动司法,借助大数据分析研判筛查有价值的监督线索。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借鉴,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推进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从瑕疵性对事监督向深层次对人监督转变,注重监督数量规模与监督质效的有机统一,用好典型案例带动和引领作用,才能做强民事检察,真正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铭记初心,不忘使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讲政治从来都是具体的,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必须自觉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从行动上践行对党忠诚。民生无小事,民事案件裁判、执行是否公正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必须站在政治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守住司法为民这个初心,以工匠精神和求极致的态度,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综合应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和解息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短暂、意犹未尽的学习之旅极大提升了我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我会以此为契机,把所学所感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克服本领恐慌,提升监督履职能力,与时俱进,创新思维,为努力推进忻州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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